海淀金鵬科技論壇活動是一項面向北京市中小學生的重要科技教育活動。海淀區(qū)家長注意啦!2024年海淀金鵬科技論壇活動的具體通知如下:
2024年海淀金鵬科技論壇活動通知
一、活動背景與宗旨
金鵬科技論壇活動是由北京市海淀區(qū)教育委員會主辦,北京市海淀區(qū)青少年活動管理中心承辦的中小學生科技實踐活動?;顒又荚诿嫦蛉w中小學生,強調學生獨立完成,注重學生活動過程中的體驗,重視學生學習興趣和科研方法的培養(yǎng),鼓勵學生創(chuàng)新意識,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完善學生素質結構,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二、活動內容與要求
- 活動主題:參加科技實踐,求真知,促成長。
- 參評項目:
- 對自然現(xiàn)象的觀察、探究等項目。
- 對社會問題的調研、建議等項目。
- 對技術的改進及創(chuàng)造發(fā)明等項目。
- 項目要求:
- 選題合理:與學生學習經驗和生活經驗相聯(lián)系,符合學生年齡特點和研究能力,表述清楚,具體明確,具有可行性。
- 方案可行:緊密圍繞研究主題進行方案設計,研究思路清楚,研究內容與研究主題之間具有高度一致性。
- 方法適宜:所選擇的研究方法符合研究問題需要,且設計科學、合理、可行。
- 研究過程真實、完整:研究過程要體現(xiàn)探究性,注重過程性資料的使用和分析,體現(xiàn)學生的科學態(tài)度和科學精神。反映研究過程的原始材料詳實可信。
- 突出自主性、鼓勵小組合作:學生應自己選題、自己設計、自己研究、自己撰寫;研究小組成員要真正參與研究過程,分工明確、合理。
- 研究結果可信、研究結論有意義:研究結果來自于研究過程,不主觀臆斷。研究結論的分析緊扣研究問題,體現(xiàn)學生對研究問題和研究結果的分析、歸納和概括。
- 研究報告、論文寫作規(guī)范,客觀嚴謹。如有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或其他學術不端情況,一律不予參評。
- 申報要求:
- 參評項目必須由學生獨立完成,結題時間在2024年9月以后,且未參加過其他評比活動。
- 參評項目以個人或小組為基本單位申報;小組項目學生不超過3人、不允許跨學段合作;每個項目輔導教師不超過2人。每個學生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含集體合作項目)。
- 由學校推薦的項目,不允許跨區(qū)、跨校合作。由市、區(qū)教委所屬的校外教育單位推薦的跨區(qū)、跨校合作項目,只允許從一個單位報送。以校外教育機構為單位申報的項目,參評學生須為在冊學員(需提供學員證明,并加蓋公章)。
- 活動組別分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其中小學組又分低年級組(小學四年級以下,含四年級)、小學高年級組(小學五、六年級)。不允許學生跨組別組隊或參賽。如發(fā)現(xiàn)申報項目違反以上工作要求,取消該項目的參評資格。
三、時間安排
- 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各校組織學生開展活動及征集項目作品。
- 2025年2月26日、27日:上交項目作品。
- 2025年3月8日、9日:區(qū)級論文專家評審。
- 2025年3月8日:海淀區(qū)金鵬科技論壇主題交流活動。
- 2025年3月25日:指導推薦市級項目網(wǎng)絡申報。
四、申報方式
- 項目申報采用郵箱上傳匯總表,線下提交紙質和視頻材料的方式開展。
- 上交材料以學校為單位送交,不接受個人報送。材料交至海淀區(qū)青少年活動管理中心202科技教室(海淀區(qū)萬柳星標家園甲6號),上交時間為每天9點至16點,過時不再收取材料。
- 郵件報名以學校為單位上傳“學校參評項目匯總表”,以附件形式上傳至郵箱(hdjinpeng@126.com),郵件主題為學校名稱,郵件只上傳匯總表Excel文件。
- 所有上交材料,均不退還,請保留備份。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劉毅 聯(lián)系電話:(北京市海淀區(qū)青少年活動管理中心)
六、注意事項
- 各單位要積極利用多種形式開展本單位作品的征集、評比、展示活動,為更多學生提供實踐展示機會。
- 鼓勵學校根據(jù)自身優(yōu)勢因地制宜開展項目研究,強調與校內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相結合、相促進。
- 引導學生積極參加學科實踐活動,展示相應的學習過程和成果;引導學生關注社會發(fā)展的熱點問題、焦點問題,注重科學閱讀,培養(yǎng)學生對傳統(tǒng)科學和前沿科技的興趣,弘揚科學家精神,涵養(yǎng)優(yōu)良學風。
- 活動為公益活動,請各組織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建立工作系統(tǒng),安排專人負責本校競賽活動宣傳和組織工作,對申報項目做好審核,對學生做好溝通說明工作,避免簡單轉發(fā)活動通知方案的情況。
- 各單位要加強競賽管理,完善組織程序,將參賽作品是否符合作者年齡段的思維方式、知識結構和實施能力作為審查重點,堅決防止由家長或商業(yè)機構代勞等參賽造假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參賽資格。
請各學校、單位積極組織學生參與,共同推動海淀區(qū)中小學生科技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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